命房屋出租案嫌犯逃脫刑罰 挖出新證據判他死緩
  被告曾獲國家賠償27房屋二胎萬餘元該案目前正在二審
  每日甘肅網-關鍵字蘭州晨報訊(記者趙野)17年前,蘭州黃河電線廠伏龍坪分廠一宿舍內發生一起命案,兩名河南籍男子被殺,隨身攜帶的6萬元現金也隨之消失。與兩死者一同出現的老鄉李慶樂成為最大的嫌疑人,1999年,逃亡在外的李慶樂被警方抓獲。該案後經多次退查、提起公訴、開庭審理等各個司法環節後,蘭州市檢察院終因事實不清、證據不足於2006年5月份向蘭州市中院提出撤訴,同年9月,李慶樂被釋放。
  2009年1月,李慶樂向省高院賠償委員會提出國家賠償要求,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共計57萬餘元,同時要求蘭州市檢察院恢復其名譽,並賠禮道歉。同年12月,省高院賠償委員認定蘭州市檢察院應向李慶樂賠償27萬餘元。2010年,蘭州市檢察院再次審查襯衫該案後發現新線索,經補充偵查後,2010年11月21日,李慶樂再次被逮捕。2012年12月,李慶樂因犯搶劫罪、故意傷害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財產。
  檢方指控,1993年5月16日下午4時許,被告人李慶樂、李慶剛(獲刑15年)、李慶曉(已判刑)、徐利強(已判刑)幾人,建築設計因瑣事與蘭州五一化工廠的蘇某等人發生爭執,後幾人持鐵棍、鐵杴、菜刀等器械闖進該廠車間內毆打蘇某等3人,在將蘇某等人打傷後逃離現場,後蘇某被送進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。經法院鑒定,受害人蘇某是被他人用單刃利器刺破左腿動脈致大失血死亡。1996年2月27日,33歲的李慶樂以來蘭做生意為由將老鄉孫某、史某二人從河南鞏義騙至蘭州。當晚8時許,李慶樂在蘭州黃河電線廠伏龍坪的一間職工宿舍內,持鐵棒擊打孫某頭部,隨後又持鐵棒對躺在床上的史某進行毆打,在劫取6萬元現金後逃離現場。2011年9月該案庭審時,李慶樂對第一起指控辯稱其到場時打架已結束,其僅朝蘇某踢了幾腳。而對第二起指控,其辯稱案發前曾單獨出門,返回時發現二人遇害,怕受牽連,遂逃亡外地生活。
  2006年,該案被蘭州市檢察院撤訴後,2009年李慶樂申請國家賠償獲支持,2010年初,正當法院準備執行賠償決定時,蘭州市檢察院兩名檢察官翻閱案卷時,一名王姓女子引起了檢察官的註意。後經多方查找,王某在山東省濟南市被辦案人員找到。據其供述,1995年,她與李慶樂發生婚外情,1996年春節期間,李慶樂叫她去西安。後李王二人先後在陝西延安市、山東泰安多地租房生活。“別以為不敢殺你,就是殺了也沒人知道。”王某想離開時,李慶樂如此威脅王某。
  與此同時,辦案人員還獲悉李慶樂還是1993年一起傷害致人死亡案的漏犯。在一系列證人證言及證據面前,2012年12月,蘭州市中院一審以犯搶劫罪、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慶樂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宣判後,李慶樂提起上訴,目前,該案正在省高院二審審理中。  (原標題:蘭州:命案嫌犯逃脫刑罰 挖出新證據判他死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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